一、备案的核心条件
主体资格
备案主体需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,个人自媒体或个体工商户不在范围内。
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“药品/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”相关内容,例如“药品信息展示”“医疗器械科普”等。
专业人员配置
需配备至少两名熟悉药品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、法规的专业人员,其中至少一名为执业药师或医疗器械工程师。
需提供人员学历证明、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、社保缴纳记录,确保人员劳动关系真实有效。
设施与制度保障
网站域名需完成ICP备案,服务器物理位置在中国境内,支持日志留存6个月以上,以备监管核查。
需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(如“先审后发”机制)、应急响应预案(含舆情、投诉处理流程)、历史信息备份与查阅制度等,确保信息管理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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